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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六部门联合印发《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日前联合印发了《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人才培养渠道、人才评价、人才队伍、激励保障等四个方面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着力培养一批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

 

社会工作人才是国家六支人才队伍之一,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着力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2025年,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2.5万人。到2035年,建成一支政治过硬、群众认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切实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人才支撑。

一、拓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渠道

(一)发挥院校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鼓励区内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不同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支持现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的高校建设一流专业或申报专业学位硕士点、博士点,建立起我区包括继续学历教育、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在内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培养更多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开展校地战略合作,推动“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增强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社会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建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实习实训基地。探索实施“双证”(专业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双师型”(教师+高级、中级社会工作师)教师培养计划。将区内外优质社会工作培训资源优先用于培养开发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畅通和规范高校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实践途径,支持一线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担任高校实务导师,推动研究成果向社会工作服务实务层面有效转化。

(二)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分级分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分领域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培训课程和教材,加大社会工作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理论与实务水平较高的培训师资队伍。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根据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服务领域、岗位性质、职业发展阶段等分批次开展继续教育,重点加大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体等人群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力度,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大赛、社会工作实务路演等活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务技能增长。加强对各级各类干部开展社会工作通识知识培训,将社会工作学科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培训。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人才培养和使用主体作用,激发其在教育培训、专业指导、行业服务、交流协作、标准研发、督导评估、资源链接等优势,拓展具有社会工作特色的职业发展和晋升通道,带动人才培养和发展。

(三)实施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实施社会工作督导人才成长计划,分类制定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能力素质标准,对中级及以上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督导培训,建立师徒制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督导训练、岗位实训、跟班实训等方式,打造一支熟练掌握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够带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推动专业实务发展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建立自治区级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库;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建立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选拔、管理、使用机制,开展自治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选工作。将国家级、自治区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养范围。充分激发社会工作用人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加强社会工作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建立高层次人才培育基地、领军人才工作室等,发挥其引领行业发展、带动人才成长的作用;实施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支持培养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急需紧缺的农村地区流动。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结合“百万农村党员大培训”、村“两委”干部轮训工程,将村“两委”成员、年轻党员、乡村振兴协理员等纳入培养范围。

二、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机制

(一)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符合区情的、科学化和社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贯彻落实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将考务工作安排、考试报考动员、考前培训辅导、证书领取及管理等工作落实落细,全面动员和引导村(社区)干部、社区网格员、青年志愿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退役军人、救助协理员、应急救援员、心理咨询师、学校辅导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相关人员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参加社会工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二)建立健全分层分类职级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的政策,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聘用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城乡社区要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继续教育等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中,鼓励具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到城乡社区工作。

(三)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估制度,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单位性质和岗位胜任力要求,分类形成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明确考核评估标准、机构和纪律措施。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单位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积极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通过专业教学、评价测试、实操应用等方式,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精准掌握行业必备知识技能,帮助其成为专项工作行家里手。

三、壮大重点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一)拓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领域。适应乡村振兴和社会工作发展需要,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途径,聚焦信访、教育、医疗、老龄和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青少年事务、社会救助、禁毒戒毒、妇女权益和家庭服务、残疾人关怀、社区矫正、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科学统筹项目资金,探索开展一批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契合社情民意、具有民族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理设置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周期,探索三年制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展示本领、服务社会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二)合理布局多领域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中研究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综合考虑不同岗位要求、服务对象、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研究设计岗位等级和数量以及相应人才配置比例,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配备标准。将重点领域相关单位的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引导企业、具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工作标准体系建设,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社会工作督导、福利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流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等方面加快制定地方标准,推动不同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一)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注重把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将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等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有特殊贡献中青年专家、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等支持范围。将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人才纳入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支持范围。大力推荐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加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对于表现优异的人才,要在晋升、培训、待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优先推荐到群团组织等相关单位兼职、挂职。

(二)健全社会工作薪酬待遇体系。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工作薪酬保障机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受聘到事业单位,执行所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公益性社会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学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因素,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原则,合理确定其工资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同级同类人员薪酬水平。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各项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费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

(三)推进人才交流合作和引进。开展区域间协作,加强对口帮扶地区间的合作带动力度,主动对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先进地区搭建结对帮扶机制,选派资深社会工作者和专业督导赴区内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边疆地区开展工作。支持组织各领域社会工作骨干人才、督导人才赴区外培训、参访、参加高级研修学习等,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跨地区交流合作。鼓励各部门(组织)在“中国—东盟博览会”、“社工宣传周”等活动期间与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合作举办各类社会工作论坛和研讨会,设立决策咨询项目,开展社会工作相关课题研究,大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我区从事教育与研究工作。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发挥多部门联动效应,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工作格局。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积极作用,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财政投入。积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服务项目和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加强舆论宣传和示范引导,提升社会工作的群众认知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杂志、政府网站、新媒体等资讯平台宣传推广社会工作典型案例,推进社会工作知识进党校、社区、学校、企业,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强化经验总结,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和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推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

 

来源: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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