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政法委,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支持专项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推动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建设,展示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阶段性成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4年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7月至12月
三、案例评选活动安排
(一)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应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已完成或已进行到后期,在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社会救助、老龄与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儿童援助、残疾人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服务、慈善事业促进、志愿服务、“五社联动”实践等方面,以及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矫治帮教、禁毒戒毒、灾害救援、应急处突、优抚安置、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青少年服务、职工权益保障等领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成效明显的案例。
(二)案例要求
1.真实性。案例所提供的材料应源于实际工作,具有真实的 服务场所、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
2.专业性。提交案例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能够反映社 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
3.规范性。提交案例应体现社会工作服务过程及管理的规范 性,具有服务经验提炼和模式总结相关内容,能够为类似案例提供示范参考。
4.创新性。提交案例具有一定的探索和思考,具有专业模式的构建过程,能够体现出基于案例本身的独有特点。
(三)材料要求
案例材料须包括标题、正文、作者简介三部分内容,严格按以下体例进行表述,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审核。
1.案例框架。
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 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开展过程,必要的工作记录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2.文字要求。
(1)逻辑清晰、结构完整、内容详实生动,行文简洁精炼,案例正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需提交附件的,附件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2)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和客体的术语统一使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进行表述。
(3)对于服务对象的姓名、地址、单位、图片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应注意保密并做技术处理。
(4)案例文章严格按照相关格式标准排版,编排格式应使用word文档,不设置分页符、分隔符,不设置提取目录。题目字体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字体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使用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四)申报方式
区内已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报,无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与该案例督导人员联合申报。申报人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申报表》(盖章扫描版、word版)及案例材料报送至广西社会工作协会,命名为“服务案例报送+姓名/单位(社工站)名称”。联系人及电话:莫燕妮,0771—4306233; 邮箱:gxsgxh@163.com。
(五)评审公示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将委托广西社会工作协会于2024年11月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集中评审,从服务专业性、难度、效果等角度综合考量,甄选出拟入围案例,经审定后,通过官方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六)结果应用
1.对获得认定的优秀案例予以发文公布、颁发证书;
2.在相关网站及媒体展示案例内容与成效风采;
3.对获得认定的优秀案例进行汇编整理,形成“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集”印发。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 秀奖共30个,优秀组织奖若干。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要组织动员辖区内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相关事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申报。
各市党委社会工作部要以本次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水平,扩大社会工作影响。
附件: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申报表(点击下载)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7月3日
附件
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申报表
案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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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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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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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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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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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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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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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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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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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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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职业 资格证书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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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 格证书签发年份 |
年 |
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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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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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人员信息(仅限联合申报者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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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和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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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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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申报案例类型 (请打 √ ) |
□个案 □小组 □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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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申报案例领域 (请打 √ ) |
□儿童社会工作 □青少年社会工作 □老年社会工作 □妇女社会工作 □残疾人社会工作 □矫正社会工作 □优抚安置社会工作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 □家庭社会工作 □学校社会工作 □社区社会工作 □医务社会工作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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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申报案例 服务区域 |
市 县 (市、区) 乡镇 (街道) 村 (社区) |
案例内容简述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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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无版权纠纷,本人无违反社会工作伦理或职业道德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若有以上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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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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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属实,同意申报。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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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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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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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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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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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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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报的服务案例文案及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案例照片、视频等材料需经服务
对象同意或已做了特殊处理。
2.同一社会工作者提交案例不超过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