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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梦新时代、社工在行动”----柳小明寻找柳州市“最美社工”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工作行业的影响力,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3年柳州市“最美社工”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现柳州市社会工作者良好风貌,增强社会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认同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谱写新时代新柳州贡献社会工作者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寻找柳州市“最美社工”评选表扬领导小组,由柳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担任,评选表扬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具体负责评选表扬工作开展和协调。

三、评选范围、标准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柳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社会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现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者。

(二)评选标准

1.政治素质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信任支持同事、践行专业使命、维护专业形象、勇担社会责任。

2.工作实绩优。在基层一线服务,具有较丰富的社会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较好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社会工作者。工作扎实有效,服务质量优异,富有创新精神,在社会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示范引领作用强。

3.群众反响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认可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四、评选数量

本次活动共评选表扬2023年柳州“最美社工”30名。各县(区)按推荐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各市直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各推荐1名。

五、评选表扬程序

(一)组织推荐(7月27日—8月11日)

各县区社工人才领导小组或民政部门在各乡镇(街道)或社会组织推荐基础上择优推荐;各市直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择优推荐。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评选表扬办公室。

(二)综合评审(8月14日—8月18日)

根据评选标准,由评选表扬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通过材料审核、综合考评,确定拟获评“最美社工”人员名单。

(三)评选公示(8月19日—8月25日)

在市级有关媒体对拟获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为2023年柳州市“最美社工”正式人选。

(四)组织宣传(9月)

在市级以上相关媒体对获得“最美社工”人员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民政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最美社工”评选工作,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发动辖区范围各领域社工积极参与到“最美社工”评选活动中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审核。各县(区)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突出基层一线,突出工作实绩,事迹要围绕“切口小、内容实、有亮点、感动人”的要求,切实把居民群众认可、事迹真实感人、影响深入的典型挖掘出来,有效引导社会工作者在各行业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推荐人员材料(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版)和5张工作图片(图片像素不小于2M)报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邮箱:lzmzcssgk@163.com,联系电话:0772-2209151。


来源:柳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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