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实施社会工作扩员增效攻坚行动,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覆盖目标,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实践成果,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3年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至11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民政厅
承办单位:广西社会工作协会
四、案例评选活动安排
(一)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社会工作服务案例应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内已完成或已进行到后期,在“五社三站”融合发展、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儿童援助、残疾人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服务、慈善事业促进、志愿服务的组织、“五社联动”实践等方面,以及在疫情防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矫治帮教、禁毒戒毒、灾害救援、应急处突、优抚安置、学校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青少年服务、职工权益保障等领域,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成效明显的案例。
(二)案例要求
1.真实性。案例所提供的材料应源于实际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场所、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
2.专业性。提交案例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能够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
3.规范性。提交案例应体现社会工作服务过程及管理的规范性,具有服务经验的提炼和模式的总结,能够为类似案例提供示范参考。
4.创新性。提交案例具有一定的探索和思考,具有专业模式的构筑过程,能够体现出基于案例本身的独有特点。
(三)材料要求
案例材料须包括标题、正文、作者简介三部分内容,严格按以下体例进行案例表述,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审核。
1.案例框架
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开展过程,必要的工作记录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2.文字要求
(1)逻辑清晰、结构完整、简洁精炼,案例正文字数控制在5000字左右。需提交附件的,附件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和客体的术语统一使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进行表述。
(3)对于服务对象的姓名、地址、单位、图片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应注意保密并做技术处理。
(4)案例文章严格按照相关格式标准排版,编排格式应为word文档,不设置分页符分隔符,不设置提取目录。题目为宋体三号居中;文内标题及正文为宋体四号;文字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中注释采用页面下方脚注形式。参考文献宋体五号附于文后。
(四)申报方式
区内已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均可申报,无相关职业资格的可由该案例社工与督导人员联合申报。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将《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申报表》(盖章扫描版、word版)及案例材料报送至广西社会工作协会,命名为“服务案例报送+姓名/单位(社工站)名称”。联系电话:广西社会工作协会,0771-4306233;邮箱:gxsgxh@163.com。
(五)评审公示
自治区民政厅于2023年10月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集中评审,从服务专业性、难度、效果等角度综合考量,甄选出拟入围案例,经审定后,通过官方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六)结果应用
1.对获得认定的优秀案例予以发文公布、颁发证书;
2.在自治区民政厅官网相关专栏,展示案例内容与成效风采;
3.对获得认定的优秀案例进行汇编整理,形成“广西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集”印发;
4.对特别优秀的典型案例及其申报主体,优先推荐参加区内外相关展会、评选活动,优先推荐相关考察团队、专业团体等前往参观交流。
五、其他事项
本次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共30个,优秀组织奖若干。各地民政部门要组织动员辖区内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相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工站中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申报,其中各乡镇(街道)社工站申报案例不少于1个(在工作单位后注明社工站名称)。各地民政部门要以本次征集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水平,促进“五社三站”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联系人:陆星利,联系电话:0771-263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