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履行新时代光荣使命
——党的十九大以来民政工作综述
中共民政部党组
围绕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在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解决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脱贫攻坚这一历史壮举当中,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创新优化社会救助政策供给,健全与扶贫政策衔接机制,实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有关政策,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务求脱贫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兜底一批”的任务,帮助困难群众同步进入全面小康,有力服务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在脱贫攻坚历史任务完成后,继续以脱贫攻坚精神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保持兜底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初步建成覆盖5700多万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部署因灾因疫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指导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强化定点帮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民政系统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支持203个地区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在90个城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社区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农村社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各地建立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动员、政府支持保障的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组织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在兜底基础上,面向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以及其他社会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推动老年人高龄补贴、困难补贴、护理补贴制度实现省级全覆盖。研究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配合推进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设。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3205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109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512万人、享受综合补贴的老年人76万人。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服务保障各类特殊困难群众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民政系统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加快健全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每年有5000万左右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1000万左右困难群众得到临时性生活救助。全面建立县级政府领导牵头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惠及2600多万残疾人。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留守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完善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将31.4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国家保障。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寻亲水平明显提升,安置渠道更加通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推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强化对慈善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的制度支撑。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大考,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民政系统着眼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落实落细中央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城乡社区治理、社区协商等方面的顶层设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各地村(居)委会依法有序开展民主选举,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实现全覆盖,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加充满活力。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到55.3万个,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76.6%。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指导全国社区工作者日夜坚守,筑牢社区疫情防控阵地。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国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推动完善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政策,中央财政持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建成国家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持证社工人才总量超过73万。建立全国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达2.21亿人。
围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提升民政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面对婚姻、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民政系统采取有力举措,努力推动相关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化有效、均等可及。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全国70.2%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和多部门共享,开展婚姻登记事项“跨省通办”试点。婚俗改革试点全面铺开,确认32个国家级、近300个省市级婚俗改革实验区。推动各地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倡导节地绿色生态安葬,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疏堵结合,深入开展违规建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以及滥占耕地林地建墓、殡葬服务市场不合理收费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规范公墓管理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稳慎做好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有力发挥行政区划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地名管理服务,推动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建成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部署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地名公共服务迈上新台阶。
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夯实民政发展基础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更好发挥制度优势,并且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事业发展的效能。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挑战,民政系统坚持强基固本,加快构建新时代民政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志愿服务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适时修改,多项立法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联合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民政领域累计发布国家标准147项、行业标准79项、地方标准300余项,基本涵盖民政主要业务领域。加强民政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养老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技赋能,“互联网+”在民政各领域广泛覆盖,基层治理“智慧化”全面提速,大数据、DNA比对、人脸识别等技术广泛应用,“最多跑一次”成为民政系统的广泛共识。扭转“增编增人增机构”的传统思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制度化推进乡镇社工站建设,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畅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7项、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9项。在民政相关领域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围绕引领保障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加强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事业发展的坚强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民政系统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各项工作中。牢固树立民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不断提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健全完善全链条贯彻落实机制,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做到件件有回音、见成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落地。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制定民政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形成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局长“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落实民政部党组与驻部纪检监察组专题会商议定事项,在部直属单位推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设立部管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杜绝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农村低保、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殡葬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持续推进内部巡视,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以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确保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和民政干部健康成长。
踏上新的赶考之路,各级民政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再接再厉、奋勇前行,续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增光添彩。
来源:《党建》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