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广西社会工作协会关于发展会员的函 桂社协函〔2026〕1号

桂社协函20261

广西社会工作协会关于发展会员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广西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自治区民政厅主管的全区性、专业性社会团体,是由区内社会工作教育研究的专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相关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枢纽组织。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壮大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经研究决定,2026面向全区公开发展新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广西社会工作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如下: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的单位,包括社会工作协会、培育发展中心、社会工作促进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各地各行业热心公益、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愿意为社会工作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院校、社会组织等;

(四)从事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从事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教育的学者以及热心公益慈善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人士。

二、入会程序

(一)自愿申请

申请入会的单位或个人,请将附件1、附件2或到广西社会工作协会网站(http://www.gxswa.org/index.php“下载中心”下载《广西社会工作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广西社会工作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按照表格备注内容的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协会邮箱。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6815日。

(三)资格审查

我会对申请入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理事会讨论审核。

(四)资格确认

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并在广西社会工作协会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我会将向个人会员发放会员证,单位会员发放会员牌匾。

三、会员权利

享有《广西社会工作协会章程》所规定的会员权利,即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及参加本会的活动和服务的优先权等权利。

四、会费收取

(一)会费标准。依据《广西社会工作协会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规定,会员入会需要缴纳会费,收取标准为:单位会员500/年,个人会员50/年。

(二)缴纳方式。会费缴纳通知将在会员资格公示确认后通过邮箱发送,请注意查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4306233

电子邮箱:gxsgxh@163.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451号楼5楼。

 

附件:

1.《广西社会工作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2.《广西社会工作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广西社会工作协会

202685
友情链接
  • 相关单位
  • |
  • 会员单位
  • |
  • 媒体链接
  • |
  • 行业组织